社保基数申报已过怎么办,注意!202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浏览:3699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6日

紧急提醒!社保减免2022年4月30日截止,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缴费基数再次上涨...

提醒大家注意: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即将截止,缴费基数和五险一金申报也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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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多地已明确

社保减免2022年4月30日截止

2021年整年,虽然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北京市: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总体费率均为1%。

根据国家规定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条件,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不延续实施。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现行费率正常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缴费费率按《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5〕218号)规定执行,费率为1%。

相关政策:《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上海市: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

相关政策:《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广东省:

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广东省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简称省标准)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前期间暂维持各市原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不变。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

这次减免还有3个月就到期了,这次减免到期后,是会再次延长降费时间,还是直接停止,暂时还是未知数,企业们应该提前做好规划。

除此之外,还有2项变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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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社保年度为自然年度

目前全国各省对于社保缴费年度的设定暂未统一,存在两种标准:每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每年1月到12月为一个“年度”。

2022年开始,统一“社保缴费年度”也是国家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一项重要措施。

全国多地也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年度,如厦门市从1月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江苏省也在2021年下半年11月的时候,公布了2022年1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缴费基数。

(1)为什么要关注“社保缴费年度”?

一个城市,同一个年度只有一个缴费上下限标准,每年当地人社局都会更新缴费上下限标准。

因此对于HR来说,需要十分关注当地的“社保缴费年度”,关系到年度内的员工社保缴费标准调整、补差。同时,个别地区社保跨年度补缴难度加大、产生滞纳金,需要HR注意在年度截点,检查清楚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以免增加企业风险!

(2)忘记调基申报怎么办?

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前进行申报或者忘了申报,那社保基数将上调,这是《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如果你没有申报,就按照上一个月基数的110%作为新的申报基数。所以HR们一定关注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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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合并申报

继北京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后,上海也于今年开始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了。

一、 优化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实现合并申报、数据互认,每年 4-6 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 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 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二、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最大化便利企业税费申报 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 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三)各参保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五险一金” 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参保职 工的合法权益

早在2021年的社保名师堂中,庚鑫老师就说过: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是大势所趋。

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给企业提出一个什么需求呢?

如果你要想合并申报,有三大条件要符合才能合并申报,第一个就是信用代码、社保、公积金必须要一致;第二个就是社保人数一定要多于公积金人数,而且信息是一致的;第三个就是公积金已经完成了汇缴,而且是正常的缴费状态,不是欠费状态。只有这三个条件都符合才可以进行合并申报。

这是之前在2021年北京五险一金调基的时候,庚鑫老师分析的实操解法,但凡是要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的企业,都需要注意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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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社保变化

将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

(1)企业社保成本增加,企业将面临多重压力

>>单位缴费减免“刚性回调”压力

2020年,全国普遍性开展社保阶段性减免,主要涉及到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中小企业免征,医疗、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减征。

2021年,大部分稳岗减负政策仍在持续进行中,社保各项费用都有不同比例的减免,企业还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但2022年,这些减免政策是否延续,仍是未知数。如果不延续,那么单位缴费减免将面临“刚性回调压力”。

>>政策制度差异“洼地拉齐”压力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洼地地区将感受“洼地拉齐”的压力。

(2)社保合规必要性增加

2021年,国税总局发了一个通知,提到了很多大数据的联动:比如在2025年,要实现大数据和税务的监控、监管的深度融合,2025年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整合、数据共享,进行数据的风险评估来去看企业的数据。

如果企业全部按照下限来申报基数,那大数据就会算出来企业是有异常情况的,因为不可能企业所有人的员工的工资都是一样的。所以企业要注意,未来通过数据去比对,通过数据看到异常是做为HR来说要特别关注的。如果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全国普及,那么部分企业不为员工交公积金的情况,也很难继续。

社保基数跟工资是挂钩的,现在社保费已经全面转由税务征收。税务部门是有工资数据、个税数据的,如果再掌握社保数据,那比对起来是非常容易的,只是什么时间点比对,所以合规从来不是方向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时机的问题。

(3)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后,可能让以前可能存在的重复参保、交错参保、缺漏险种参保等问题付出水面,企业需要提前梳理和规范管理内部社保关系。

企业应当对社保扩面全覆盖趋势有正确预判,结合企业自身用工实际情况,从被动侥幸走向主动设计,拥抱趋势,提前规划用工社保合规管理,梯次消化合规成本,推进参保覆盖和社保合规。

版权说明:

注意!202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已经开始申报去年很多单位因为错过申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涨了10%通过工资复核可以调整为正确缴费基数为确保单位和职工的共同利益请您及时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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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参加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2021年12月底前仍参保缴费的职工、雇主及雇工(以下统称“职工”)。

注意!

1、已完成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2、已向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申报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

3、对养老、失业、工伤不在同一经办机构、同一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用人单位,请及时核对职工的登记信息,以免缴费工资申报数据无法及时获取。

2

申报口径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用人单位须对2021年12月底前已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2、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3

申报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原则网上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途径

1、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www.zjzwfw.gov.cn)

搜索“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事项,进行在线办理;

2、登录亲清在线

(qinqing.hangzhou.gov.cn)

选择“行政许可”,点击“员工管理”进入办理页面,点击“上年度工资收入申报”进行办理。

具体操作详见《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操作手册》。(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查看完整版手册)

确实无法进行上述渠道申报的用人单位,可携带U盘等材料至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社保易窗”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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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定

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前,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应缴费额暂按2021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

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后,对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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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申报截止时间及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新闻及公告。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杭州“社保易窗”咨询。(点击下方图片,进入小程序,选择“办理”)

相关问答

1问:上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什么时候开始?申报截止时间?

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事项的办理一般情况下在每年上半年进行,事项受理的开始和截止时间,请关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微信“杭州社保”公众号。

2 问:申报时发现模板中有的职工已经离职,是否需要申报?

已离职职工无需进行申报。如采用批量方式申报时,可将该人员的数据整行删除。

3 问:单位在申报后核对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如新基数尚未启用,单位可通过再次办理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事项申报该职工的缴费工资,以单位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如新基数已经启用,单位需通过参保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复核事项进行调整。

滨江区社保窗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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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71-87702017

江北窗口: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1幢3楼14号社保窗口

咨询电话:0571-28876587

编辑/刘姿吟

来源/区人社局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热点问题收好了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啦!申报对象有哪些?如何申报?一起来了解!

申报对象

参加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2021年12月底前仍参保缴费的职工、雇主及雇工(以下统称“职工”)。

注意

1.已完成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2.已向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申报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

3.对养老、失业、工伤不在同一经办机构、同一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用人单位,请及时核对职工的登记信息,以免缴费工资申报数据无法及时获取。

申报口径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用人单位须对2021年12月底前已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2.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申报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原则网上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途径:

1.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后,搜索“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事项,进行在线办理。

2.登录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选择“行政许可”,点击“员工管理”进入办理页面,点击“上年度工资收入申报”进行办理。

具体操作详见《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操作手册》。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完整版手册。

确实无法进行上述渠道申报的用人单位,可携带U盘等材料至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社保易窗”申请办理。

缴费基数的核定

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前,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应缴费额暂按2021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后,对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

申报截止时间及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杭州“社保易窗”(微信搜索“杭州社保”公众号,或扫下方二维码)咨询。

相关问答

Q

上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什么时候开始?申报截止时间?

A

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事项的办理一般情况下在每年上半年进行,事项受理的开始和截止时间,请关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杭州社保”公众号。

Q

申报时发现模板中有的职工已经离职,是否需要申报?

A

已离职职工无需进行申报。如采用批量方式申报时,可将该人员的数据整行删除。

Q

单位在申报后核对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A

如新基数尚未启用,单位可通过再次办理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事项申报该职工的缴费工资,以单位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如新基数已经启用,单位需通过参保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复核事项进行调整。

资料/市人力社保局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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