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直是个富有神秘感的城市,兼具现代、古韵、水乡等多种城市气质。那么工作、生活在南京的朋友们是否知道自己五险一金每月缴纳的费率是多少呢?在南京缴纳社保的费用又大概是多少呢?
南京市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数据截止发文前)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9%,个人缴纳:2%
大病/补充/大额医疗保险企业无需缴纳,个人缴纳10元
城镇垃圾处理费企业缴纳4元,个人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企业缴纳:0.8%,个人无需缴纳失业保险企业缴纳:0.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费率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决定,个人无需缴纳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6%,个人缴纳:8%
公积金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8%
南京市企业与个人社保公积金每月缴纳费用
社保与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各人缴费工资而定,社保费用=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
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为3368~19355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为2020~35400元。以最低基数为例,南京市职工社保每月需缴纳的费用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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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16800元,应该是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也就是300%缴费标准,这个标准缴费的档次是最高的,但这个缴费基数也是不断变化的,每年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即苏人社发(2019)137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精神作为制定缴费基数的依据。
2019-2020年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你每月的这个缴费基数,接近于南京市2020年度的缴费上限16842元,每月只有42元的差距,也有可能你是将零头忘记了。这个水平咋2020年度当然算最高的。南京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因为受到了疫情的影响,2021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也同样是按照2020年的缴费基数来进行计算。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3368元,但对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9355元,比2020年增加了2513元。由此可以看出缴费基数是一个动态的调整过程。
但是不管怎么说,你的缴费基数都是比较高的。即使按照每年16800进行缴纳,每月需要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费1344元,医疗保险费336元,失业保险费84元,合计每月扣除1764元。如果还要扣除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那每月至少扣除的费用在3000元左右,达到这个缴费水平的人,至少每月的月薪要高于16800元以上。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本人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高出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作为职工来讲,即使按照最高的缴费上限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收入比较高,加上个人缴纳的部分只是小头,大头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看上去每月扣除的缴费金额比较高,但是与个人的实际收入相比这也是微不足道的,只相当于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缴费的金额,但是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则是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的三倍以上。所以作为在岗职工大家一定要有缴费越高,待遇越高的意识,毕竟自己缴纳的费用,养老保险只占单位缴纳的一半,医疗保险要全额返还,无论如何,作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都是最为幸运的,也是非常划算的。
综上所述,你在南京每月社保缴费基数为16800元,相当于南京市公布的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按照南京市的最高标准缴费,如果今后的缴费年限比较长,也就意味着今后可以享受到南京市最高的养老金待遇。
近日,南京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对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象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标准给予明确。所有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对象在宁人社〔2016〕78号文之外新增加了外省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保持不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照1/2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照1/2给予补贴。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为,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创业失败社保补贴,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的,可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融媒体记者 毛庆)